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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培训学时认定标准(修订)

时间:2019/5/24 10:03:57  作者:中心办公室  来源:教师教育发展中心
 
根据教育部教师培训考核评价制度和《通化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能
力精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》相关规定,为激发教师参训动力,促进教
师终身学习,不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,现制定《通化师范学院教师培
训学时认定标准》。
一、培训学时的要求
1.专任教师每年应完成不低于 72 学时的培训学习
2.专任教师每年参加校级专题培训不少于 4 次,参加行业企业实
践不少于 10 次。
二、培训学时计算方法
1.参加新教师入职培训和岗前培训按天计算学时,每天计8学时。
2.参加校级或院级教师培训,包括讲座、工作坊、教学沙龙、研
讨会等活动,根据活动时间计 2-4 学时。
3.参加网络课程培训的教师,每人每年最多选修 2 门,最高计
50 学时。网络课程培训要求教师完成课程学习任务,并获得得结课
证书。
4.参与各类教学竞赛。参加专业初赛折算 3 个培训学时,参加院
级复赛折算 6 个培训学时,参加校级决赛折算 15 个培训学时;参
加一次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(含赛前研讨培训)折算 30 个培训学时。
5.教师参加行业企业实践超过 8 天,计 64 学时,不满 8 天按实
际天数计算,每天计 8 学时。
6.参加学术会议和技能培训,以通知或邀请函会议日程为准,半
天计 4 培训学时,每人每年最高计 64 培训学时。
7.教师参加国内外全脱产进修 3 个月或半脱产进修 6 个月及以
上,可计 36 个培训学时。
8.参加中青年骨干教师省级培训,根据培训日程,每天计 8 培训
学时。
9.当年考取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,折算 20 个培训学时。10.如有以下情况,相应减免培训学时:教师脱产学历进修期间,
每年减免 72 学时;教师休产假,休假当年减免 36 学时;“双肩
挑”教师每年培训学时考核减免三分之二。
11.培训授课教师的培训学时可酌情增加,每次培训最高不超过 6
学时。
12.未在规定中出现的培训项目,其培训学时由教师教育发展中
心与各教学单位(部门)协商确定。
三、培训学时的登记
1.参加校内培训时,教师使用“学习通”在手机上进行报名和签到,
学习信息将自动记入个人成长档案。
2.教师参加网络学习、外出培训、实践锻炼、教学比赛或考取职
业资格证书,需将相关证明材料补录到“学习通”个人成长档案中。
四、培训学习的考核
1.各教学单位每年 11 月份对教师培训情况进行审核,配合教师
教育发展中心完成教师培训学时考核和认定工作。
2.培训学习表现突出的教师,外出培训优先考虑。
3.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将教师培训考核结果上报教务处、人事处,
作为年度考核、评奖评优、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的指标。
教师教育发展中心
2019 年 5 月 17 日